中國律師法律信箱
文/廣州陳亮律師
一、關于涉外繼承的法律適用
來自北京的王女士來信咨詢:陳律師您好,我是來自北京的王女士。我的父母均系中國國籍,婚內共育有我大哥、二哥和我三名子女。由于我父親常年從事跨境金融工作,其在資產配置上投資了部分海外資產,如美國房產、美國理財型保險等。我大哥成年后前往澳大利亞工作生活,并加入了澳洲籍。我二哥在美國定居并取得了綠卡,但是未加入美國國籍,仍為中國國籍。我則一直在北京跟隨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后來,我的父母相繼在北京去世并留有兩份遺囑,其中遺囑一為我父母在澳大利亞探望我大哥時訂立,內容是我父母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區的房屋歸我大哥、二哥共同繼承;遺囑二系我父母在北京訂立,內容是我父母在美國的理財型保險和房屋均歸我繼承。我想請問,我們國家關于中國人繼承境外遺產有何規定呢,我如何能夠繼承到父母在美國的遺產?
陳亮律師回復:王女士您好,感謝您的來信!中國公民繼承境外遺產,若采取非訴途徑,需遵守遺產所在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遺產位于與我國訂立有相關國際條約的國家,可以在我國公證機關申請辦理涉外繼承公證,并經遺產所在國的駐華使領館辦理認證。如果遺產所在國需征收遺產稅,還應先申報繳納相關的遺產稅。如果繼承人對于境外遺產繼承產生糾紛并選擇訴訟程序的,需按照不動產和動產區別處理。根據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關系適用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繼承,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動產法定繼承,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雖然該法并未對遺囑繼承按照動產和不動產進行區分,但結合我國民訴法規定的“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可知,當遺產為境外不動產時,應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并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但是對于境外的動產繼承,如果被繼承人死亡時經常居所地在中國,則對其在境外的動產遺產,我國法院具有管轄權并適用中國法律。因此,對于您對您父母在美國的房屋繼承應以該不動產所在地的法律為準,而對于理財型保險,由于您父母過世時經常居住地在中國,故我國法院對該財產具有管轄權并適用中國的法律。
二、關于涉外商標侵權的法律問題
來自安徽的周先生來信咨詢:陳律師您好!我是來自安徽的周先生。我在安徽設立了一家生產縫紉機的公司,并且是“XXX”注冊商標的商標專用權人。而墨西哥某公司(在墨西哥設立)在中國境外擁有“XXX”商標,并委托安徽B公司按照其要求在安徽生產帶有“XXX”商標的縫紉機,并全部返銷到墨西哥。安徽B公司在其加工的縫紉機及所附產品說明書、包裝盒上貼附該標志的商品,我認為其未經我公司許可,就在境內使用與我公司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侵犯了我的商標專用權,我想請問我如果以商標侵權為由向法院起訴安徽B公司的話,法院會支持我的訴訟請求嗎?
陳亮律師回復:周先生您好,感謝您的來信!商標作為區分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標識,其基本功能在于商標的識別性。商標法保護商標的基本功能,是保護其識別性。是否破壞商標的識別功能,是判斷是否構成侵害商標權的基礎。根據您的陳述,安徽B公司根據摩西哥公司的委托,按照其要求生產縫紉機,在縫紉機上使用“XXX”相關標識并全部出口墨西哥,該批縫紉機并不在中國市場上銷售,也就是該標識不會在我國境內發揮商標的識別功能。安徽B公司的行為屬于物理貼附行為,為墨西哥公司在其享有商標專用權的墨西哥國使用其商標提供了必要的技術性條件,但在中國境內并不具有識別商品來源的功能。因此,安徽B公司在委托加工產品上貼附的標志,既不具有區分所加工商品來源的意義,也不能實現識別該商品來源的功能,故其所貼附的標志不具有商標的屬性,在產品上貼附標志的行為不能被認定為商標意義上的使用行為,所以,安徽B公司的涉外定牌加工行為并不構成我國法律意義上的商標侵權。
三、關于涉外勞動糾紛的法律適用
來自泰國的吳先生來信咨詢:陳律師您好!我是來自泰國的吳先生。我持有完整的合法的外國人工作許可,在今年年初調回中國內地工作。但是,我工作了不到半年時間,就突然被公司口頭解雇,且沒有告知任何解雇原因。我知道,依照中國內地的勞動合同法,中國的用工單位違法解除雇員勞動合同時要根據員工的工作年限和工資情況支付法定賠償金,或者面臨被判決恢復勞動關系的風險。但是我是泰國國籍,能否根據中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公司主張賠償金呢?
陳亮律師回復:吳先生您好,感謝您的來信!您雖然為外籍人員,但您已經辦理了外國人工作許可,符合我國關于外國人來華工作的規定要求。對于在國內就業的外國人,對于《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第二十二、二十三條規定的最低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勞動標準,當事人要求適用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而對于當事人在上述規定之外約定或履行其他勞動權利義務,應按照當事人之間書面勞動合同、單項協議或其他協議以及實際履行的內容予以確定。如果沒有相關約定的話,提出有關勞動標準和勞動待遇要求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您作為在國內就業的外國人,與國內公司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雙方應當根據該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權利義務。如果您與公司的勞動合同中明確對勞動關系的解除和終止以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進行了相應約定,則您可以依據勞動合同的約定向公司主張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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